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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》通知

各地在规划设立化工园区时,应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经信、发改、规划建设、安监、环保等部门参与规划制定。在编制园区规划时,应当按照“安全第一、资源整合、布局合理、环境优化”的发展战略和“统一规划、合理布局、严格准入、一体化管理”的要求,科学规划本地区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储存(含属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范围的使用单位)的化工园区发展化工产业。

2014-07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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